[77]。《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145《金兵下》。又如《玉照新志》卷5亦持此说。
[78]。《梁溪全集》卷43《辞免知枢密院事札子》。另可参见卷45《乞罢知枢密院事除外任宫观第五札子》,文字不赘引。
[79]。赵效宣:《李纲年谱长编》第55至57页,香港新亚研究所专刊,1968年。关于李纲是否是姚平仲劫营的主谋之一,顾宏义先生《李纲与姚平仲劫寨之战》与本文观点不一,参见《宋事论考》,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7年。关键是正文所引李纲给宋钦宗上奏,决无当面对皇帝说谎之可能。《梁溪全集》卷50《亲笔宣谕三首》《乞免策应姚平仲札子》,更提供了劫营当时的原始记录:“臣契勘近者福宁殿议用兵事,期以二月六日,且候姚古、种师中到。今来姚平仲举事,臣不预知。”
[80]。《会编》卷60《靖康小雅》,种师道行状,《朱子语类》卷130,《老学庵笔记》卷4。
[81]。《靖康要录笺注》卷2靖康元年二月五日,《会编》卷34,《宋朝诸臣奏议》卷48,《宋陈少阳先生文集》卷2《伏阙上钦宗皇帝书》。
[82]。《会编》卷41。
[83]。《宋史》卷399《高登传》。
[84]。《宋史》卷157《选举志》,《燕翼诒谋录》卷5。
[85]。以《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13校。另有《宋朝诸臣奏议》卷19陈公辅《上钦宗乞官陈东》,也叙述当时的实情,在此不备录。
[86]。《东溪集》卷上《上渊圣皇帝第一书》。
[87]。《新安文献志》卷3江致一《乞复用李纲种师道疏》,卷77李以申《江石室(致一)传》。其上书内容与陈东上书相近,今不备录。
[88]。《水心别集》卷13《学校》。
[89]。《靖康要录笺注》卷2靖康元年二月五日。
[90]。《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147《李纲守议》。
[91]。《宋代东京研究》第652页。
[92]。《会编》卷34《靖康传信录》,《梁溪全集》卷172《靖康传信录》中。
[94]。《会编》卷34。
[95]。《会编》卷35。
[96]。《会编》卷34。
[97]。《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13。
[98]。《大金吊伐录》上《事目》(并入御笔誓书)。
[99]。《梁溪全集》卷172《靖康传信录》中。又《靖康要录笺注》卷11靖康元年十月一日,《会编》卷55载臣僚劾奏:“三镇诏书,初未与也。纲自以和议既成,无以为功,遂与姚平仲同建劫营之策,一败涂地。朝廷不得已,遂与三镇诏书。兴言及此,可为慨然!”
[100]。《靖康要录笺注》卷2靖康元年二月四日,《会编》卷33,卷43,《宋史》卷381《程瑀传》,《胡澹庵先生文集》卷23《龙图阁学士广平郡侯程公墓志铭》。
[101]。《梁溪全集》卷61《乞于河北西路置招抚司河东路置经制司札子》,《历代名臣奏议》卷84。
[102]。《会编》卷33《靖康前录》。
[103]。《梁溪全集》卷172《靖康传信录》中。
[104]。《梁溪全集》附录三《张致政》祭文。
[105]。《大金吊伐录》上《宋主遣报谢使副回书》。
[106]。参见王曾瑜《岳飞和南宋前期政治与军事研究》第二编八、《宋高宗生母韦氏》,河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
[107]。《会编》卷79《要盟录》,《要录》卷2建炎元年二月己巳。
[108]。《靖康要录笺注》卷2靖康元年二月十日,《梁溪全集》卷172《靖康传信录》中。
[109]。《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13,《宋史》卷335《种师道传》,《朱子语类》卷130,《梁溪全集》卷172《靖康传信录》中。
[110]。《宗忠简公集》卷1《奏乞依旧拘留敌使疏》,《历代名臣奏议》卷85。
[111]。《文献通考》卷197《经籍考》。
[112]。《会编》卷34。
[113]。《会编》卷35。
[114]。《朱子语类》卷127。
[115]。《会编》卷199《林泉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