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最简单的,原地的,左右手交替运球。
篮球在他手中,仿佛有了粘性。
他的手腕、手臂、肩膀,乃至整个身体,都形成了一种螺旋式的联动。
林翰的眼睛,猛地亮了!
他看到的,不是运球。
他看到的,是劲力!
是缠丝劲!
虽然截然不同,但其內核,那股螺旋缠绕、连绵不绝的味道,竟然有异曲同工之妙!
艾弗森是用身体的协调性与顶级的球感,做到了这一点。
而自己……
有真正的缠丝劲!
“我明白了……”
林翰喃喃自语。
不是让球走出螺旋线。
而是让力,走出螺旋线!
他闭上了眼睛,將艾弗森的垃圾话和周围的一切都摒弃。
脑海中,只剩下师父当年教拳的画面。
“所谓缠丝,如抽丝,如上弦。力发於足,主宰於腰,形於手指。节节贯串,一气呵成。”
他伸出手,不再是僵硬地五指张开。
而是微微弯曲,掌心虚含,仿佛抱著一个看不见的气球。
他不再去拍球。
而是用手掌,轻轻地按了下去。
当球下落时,他的手腕顺势做出一个螺旋式的下沉。
当球触地反弹时,又用一个反向螺旋式的上引,將球抓了回来!
篮球仿佛变的乖巧。
斯诺和奥斯丁脸上的表情,凝固了。
他们看到了什么?
“不对劲啊,林的运球……怎么……”
林翰的运球,变得……很奇怪。
很慢,很柔。
但那颗篮球,无论他怎么动,都挣脱不开!
“这是什么鬼运球?”奥斯丁忍不住出声。
艾弗森脸上的嘲弄,也消失了,他能感觉到,林翰身上的气质,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