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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第1页)

「‘从此恋卿卿恋我,花晨月夕不分离。’」

爱情是多么美的东西啊!哪怕只有十一二岁的年龄,每当杭艳玲听到这句唱词,都依然对这浓稠、炽热而又陌生的情感,产生强烈的憧憬。

「‘黄鹤杳然无消息,现在我再也等勿及。’」

十四五岁的辰光,杭艳玲走在上学路上,一个人哼唱着这首诀别的恋歌:「‘玉如命运已经到,大概我勿有这种好福气。’」

戏剧女主角的不幸遭遇让她感到有点伤心,却又总生出一种奇怪的向往与羡慕来。

小城的生活寡淡无趣,十七八岁的杭艳玲总渴望一场惊心动魄的爱情。如果自己也能像女主角一样,拥有值得铭记终生的花前月下……那就算最后殉爱而死,这辈子也算是没有白活了。

「‘请侬以后忘记我,因为我不久人世就要死。’」

啊,爱情,还有这决绝又美丽的死。这是多么地令人向往啊……

没过多久,她遇到了朱明华。

在父母的叱责与谩骂声中,她头也不回地奔向自己的爱情。冥冥之中,似乎有人正在耳边对她唱:「‘我唯一希望只有侬,愿与你永远在一起!’」

那时,杭艳玲真的以为,自己就是爱情故事里的那个女主角。

而身为女主角的她,怎么能像贪慕虚荣的恶毒配角那样,不断地向恋人伸手要钱呢?这太庸俗,太低级,也太玷污她这份纯洁不朽的爱了。

杭艳玲不想要朱明华的钱。尽管所有人都觉得她是在攀附高枝,她也从未主动向朱明华伸手要过钱——直到杭帆降生。

小孩子是一团粉雪晶莹的吞金兽。上医院要钱,买奶粉要钱,衣服鞋子玩具,样样都要钱。

「养孩子能花多少钱?」人们蛮不在乎地告诉她,「买不起奶粉就吃米糊,衣服用大人的改改照样穿,能花多少钱?」

可她刚出生的孩子,一吃米糊就要吐,半夜里还会发出小猫般细弱的哭声。这个小小的生命是那么脆弱,光是喂饭和哄睡两项,就已把杭艳玲忙得焦头烂额。她哪有时间去亲手改制婴儿的衣服?

实在没有办法,朱明华再次回家之后,她红着脸向对方要钱。

第一次要钱是容易的。第二次也还算简单。

第三次的时候,对方掏钱夹的动作变得不太爽快。

到了第六次,朱明华不耐烦了,问她到底要多少?能不能一次性算清楚了再要?

「对不起。」她觉得惭愧,也觉得羞耻,可又实在是没有办法:「小宝他……」

朱明华不在乎她到底要说什么,点出两张五十元的纸钞放下,像是在打发一个难搞的叫花子:「好了好了,又不是给不起,你委屈什么。」

那几年里,杭艳玲是委屈惯了的。但她当时从未想过自己的委屈,因为她还有个嗷嗷待哺的孩子要养。

忍耐似乎是爱情的一部分。在小说和戏曲里,恋爱的女人,就应该是更伟大、更包容、更体贴也更委屈的那一个。所以她忍耐着羞耻,忍耐着心酸,也忍耐着无助与惶恐,只为朱明华有一天能够幡然醒悟,发现杭艳玲是一个多么爱他的好女人,从而像每一个回头的浪子那样,郑重迎娶她做自己的新娘。

但这一天始终未曾到来。

是她生孩子之后就没有以前那么好看了吗?还是她向男人要了太多次钱,终于被他所厌烦了呢?

她发现朱明华在外面又有了新人。行李箱里的长头发,外套衬里上的口红印,他无所畏惧地带着这些痕迹回到家中——回到他与杭艳玲,还有杭帆的这个家中。

杭艳玲委屈得想要大哭,想要抓起桌上的碗筷就往男人的脸上砸过去。可事实上,她却连哭都不敢哭一声。因为她没有钱。

她还有杭帆要养。而光凭自己做纺织女工的那点薪水,她恐怕养不起自己的孩子。

忍着恶心,她摘掉了行李箱里的长头发,洗掉了衣服上的口红印。

实在忍不下去的时候,她对自己说:想想杭帆。

客厅里,五岁的杭帆正拨拉着小汽车玩具的轮胎。翘着二郎腿的朱明华抖开一份报纸,提高声音说,你都拿到新玩具了,能不能安静点?

想想杭帆,想想你的小宝!杭艳玲痛苦地对自己说,离开朱明华,我或许可以吃糠咽菜地过日子,但我总不能让小宝也和我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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