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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赵芳又跑来作死(第2页)

“我说渊城,你别害着人家了!人家已经而立之年,可不是那些小丫头片子,三言两语就被你骗到手了。

你必须拿出点诚意才行!对了,今天我家老太太过寿,你们两位跟我回去参加寿宴吧。”

沈吟知道自己弟弟的心思,一旦喜欢一个女孩,肯定不会放手。

于是想给他找点机会和应欢欢相处。

她这个弟弟都三十二岁的人,莫说老婆,就连恋爱都没有谈过。

从他上大学到考上博士,都成天泡在实验室研究新药。

恐怕看到死人比活人还多,这正经的都快发霉了。

“这不太好吧!我以什么身份去?”

应欢欢觉得已然和林玉林分手,根本没有资格去。

可沈吟下定决定要撮合他们,不能放弃,便道:“就以沈渊城女朋友身份去呗。”

“也让老太太高兴高兴,她可是一直惦记着你。”

林玉林的外婆,也就是沈渊城和沈吟的妈,是个极其幽默可爱的老太太。

对她十分慷慨大方,她也有心为老太太开心一下,咬咬牙点头。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应欢欢不想拂了沈吟的好意,再者也想知道沈渊城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便跟着他们一起去了。

到了沈家,应欢欢才明白什么叫做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这些客人看起来,每一个都不简单,不是手里拿着几百万就是开着豪车过来的。

再一想到自己,还挤在一个六十平米的房子里,而且还是贷款买的,顿时就有点自惭形秽了。

沈渊城看到她神情有些不对,悄悄俯身到她耳边小声道:“欢欢,你不要在意他们,这些人都是被我妈和我姐忽悠来的,讨老太太欢心的!

你现在也是副总了,没有什么自卑。”

应欢欢听闻这话,本来挺感动的。

“也对!我有什么好自卑。”

那些人大部分都富二代,是靠父母才能过上好日子。

而她是靠自己能力,走向人生颠峰,比他们厉害多了。

他们一走进宴会厅,就吸引了所有人注视。

今天的应欢欢,实在太美。

今她穿着一身红色旗袍,外面罩着白色蕾丝披肩。

头发盘在脑后用发簪固定,妆容是标准的樱桃小嘴柳叶眉。

一颦一笑都透露着一股古典美人儿的气质。

最重要的是,她的胸前戴着一朵特别大的胸花,上面还坠着流苏。

在灯光的映衬下,她的胸前更显得波涛汹涌,诱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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