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有机物污染水体的危害是耗氧,有毒物污染水体的危害表现为生物毒性。
19。水土流失
定义:在水力、重力、风力等外力作用下,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遭到破坏和损失。又叫水土损失。
危害:土壤肥力下降,水库淤泥、河床抬高,通航能力降低,河流泛滥成灾,威胁工矿企业交通设施安全,恶化生态环境。
20。酸雨
定义:硫、氮等氧化物所引起的雨雪和冰雹等大气降水酸化,以及PH小于5。6的大气降水。正式名称叫酸性沉降。
危害:土壤酸化,非金属建筑材料表面出现空洞和裂缝导致质量下降,建筑材料变脏、变黑,人体健康质量下降。
参见“自然灾害等级”条目。
中等收入陷阱
所谓中等收入陷阱,是指中等收入国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必然会遇到的发展陷阱。中等收入陷阱是针对某个国家或地区而言的,并非指具体的人或阶层,与中产阶级是不同概念。
中等收入陷阱的概念,最早出现在2006年世界银行的一份名叫《东亚经济发展报告》中,是指:“使各经济体赖以从低收入经济体成长为中等收入经济体的战略,对于它们向高收入经济体攀升是不能够重复使用的,进一步的经济增长被原有的增长机制锁定,人均国民收入难以突破10000美元的上限,一国很容易进入经济增长阶段的停滞徘徊期。”
通俗地说就是,该报告认为,新兴市场国家在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的“贫困陷阱”后,很快就会奔向1000至4000美元的“起飞阶段”;可是等到你轻而易举地上了人均GDP4000美元的台阶后,原来由于经济高速发展而“一白遮百丑”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就会集中爆发出来,从而拖累这个国家迟迟无法顺利进入人均GDP12000美元的高收入国家行列。这种“有增长、无发展”的发展停滞,就叫中等收入陷阱。
中等收入陷阱在一些拉丁美洲国家中表现得最为淋漓尽致。这些国家有相当一部分早就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可是后来经济发展速度逐渐放慢,导致几十年过去后仍然在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中徘徊,只是从“低中等收入”进入“高中等收入”国家行列而已。正因如此,中等收入陷阱通常也叫“拉美陷阱”,只不过它不仅仅出现在拉丁美洲,而是遍布全球的。
具体到我国,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发展速度之快令全球瞩目。2011年我国人均GDP为5432美元,GDP总量位居全球第二,已经迈过人均3845美元的台阶,正式进入“高中等收入”国家行列。这也意味着随之而来有一系列中等收入陷阱摆在面前。就好比在看到这辆漂亮的跑车风光无限的同时,更要清醒地看到前方不远处布满一个个大坑;如果没有特别高超的驾驶技巧,十有八九会掉入其中,原来的风光无限立马有可能嘎然而止,从而陷入长达几十年的痛苦和迷茫之中。
究其原因在于,当一个国家步入中等收入行列后,过去积聚起来的一系列矛盾如经济转型不力、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拉大、腐败愈演愈烈、民众被剥夺感强烈、居民消费率持续下降、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这时候都会集中爆发出来。这些矛盾如果得不到很好的解决,社会和经济就休想继续大踏步向前,不是上下颠簸,就是如蜗牛般爬行。
这有点像某个人脚下长了一粒鸡眼,坐在那里不动可能还不觉得有多么疼;慢慢地一瘸一瘸地走,也可能还行。可是如果他要挺起腰杆、大踏步地追赶目标,这时候就会因鸡眼之痛而变得不可能,不但前行速度没有原来一瘸一瘸地走快,甚至有可能会疼得在原地打转,或者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在这里,这鸡眼就是“陷阱”。幸好,我国的经济发展类型属于赶超型,又是刚刚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不久,有条件借鉴全球各国的经验教训。只要能及时看清前行道路、找到突破口,并及时采取相应对策,就不但可以避免人仰马翻,而且完全有可能以最快的速度顺利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
专家认为,我国要想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主要应当采取以下10大对策:变革经济发展模式、大力改革政治体制、彻底调整收入分配、着力化解民生问题、坚决缩小贫富差距、铲除一切灰色收入、彻底根治“三农”问题、建立良好企业生态、机会面前人人平等、壮大中产阶级队伍。在这其中,首先要解决的是缩小贫富差距、彻底惩治一切腐败行为。[4]
参见“GDP”、“三农”条目。
中低价房
所谓中低价房,全称是中低价普通商品房,又叫廉价房、平价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给中低收入家庭的政策性商品住宅。
中低价房的价格,通常是以成本加上3%的管理费作为销售价格。这种成本主要包括以下7部分: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建设费、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
中低价房同样具备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所以有人因此认为中低价房就是经济适用房。其实,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例如,申请购买中低价房的条件一般有: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一定年限、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规定的标准、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规定的标准这三项。中低价房的建筑面积一般在70平方米左右,两室一厅;只有高层住宅,面积才可以适当放宽。
二是两者满足的客户群体不一样。经济适用房主要是解决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对购买对象的限制要求非常严格;而中低价房是国家提倡大量供应的一种房屋类型,主要是为了“调整住房结构”,所以对购买对象的门槛相对较低。
三是在转让方面,虽然两者都有“5年内不得转让”的限制,但中低价房的限制条件更严,即使获得产权满5年也不得向普通公民个人转让,只能由政府职能部门回购。而经济适用房获得产权满5年后并不禁止上市转让,只是政府有优先回购权而已;如果得到政府部门批准,也是可以向其他普通公民个人转让的。
四是两种房屋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政府部门管理,所以在申请、购买等程序上也是有所不同的。
参见“廉价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廉租房”条目。
中国概念股
所谓中国概念股,是指外国投资者对所有海外上市的中国股票的统称。由于同一家企业既可以在国内上市,也可以在国外上市,所以这些中国概念股中也有一些是在国内同时上市的。
中国概念股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在我国大陆注册、国外上市的企业;另一类虽然是在国外注册的,可是主体业务和关系仍然在我国大陆的企业。
常常有人把我国国内股市中带“中国”字号的股票如中国化学、中国石油、中国国贸等称为中国概念股,其实这种说法不正确,这样的股票更准确的说法是“中字头”。
究其原因在于,股票市场上的概念股,是指具有某种特别内涵的股票,而不能仅仅从公司名称上去望文生义。正是这种内涵,常常会被当作一种选股和炒作的题材来运用,从而成为股市中的热点,如金融股、地产股、保险股、资产重组股、券商股等等。
概念股是与业绩股相对而言的。业绩股需要有良好的业绩做支撑,而概念股则不,它的股票价格主要是依靠某种题材概念做支撑。具体到中国概念股来说,主要是因为外资看好中国经济的成长性,才会在海外市场推出这样一种概念,并不表明中国概念股的业绩就是好或不好。
平心而论,这几年海外市场上对中国概念股的印象实在太差,有人干脆把中国概念股称为“为了使人相信其谎言而编造的一切谎言”。请不要生气,之所以会有这种印象,主观原因是全球资本市场为了追求更高的投资回报都在做空中国,这在国外是一种正常的市场行为,与政治无关;客观原因是这些中国概念股确实是绣花枕头一包草,所以才会被人一做就空。
原因在哪里?归根到底是这些中国概念股自身不硬气,才会被这些外资趁虚而入。这种致命伤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5]
一是财务造假触目惊心。中国企业的财务造假有着深厚的土壤。这几年被外资做空的中国概念股中,几乎所有公司都发现其国内工商资料和纳税记录如利税、资产、收入数据,与它们递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财务数据要相差10倍、百倍甚至无限倍。肆无忌惮的造假行为已经形成一条紧密的利益链。
二是包装上市的股票本身不硬气。公司上市被看作一种圈钱行为,所以许多企业会千方百计地把股票推向市场,自然而然地,它们也把这种习气带到了美国股市。可是殊不知,国外的股市已相当成熟,法制也相当健全,一旦这些经不起推敲的地方太多,势必就会受到攻击,导致千疮百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