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说是呢?”
林栖愣住了。
如果他说是?
什么意思?
“你……”她张了张嘴,“你是说——”
他沉默了一会儿,好像在组织语言。
然后他说——
“你第一天来公司的时候,穿着白衬衫,牛仔裤,头发扎成马尾。别人都在紧张地自我介绍,你在偷偷打哈欠。”
林栖:“……”
“你第二次摸鱼的时候,躲在消防通道里吃辣条。吃完辣条,你还喝了半瓶可乐,然后对着镜子检查牙齿有没有沾上红色。”
林栖:“……你怎么连这个都知道?”
“我看见的。”他说,“你的工位在十八楼,我在二十一楼,电梯间有一块玻璃,正好能看见消防通道的门。”
林栖沉默了。
她想起自己这三个月摸鱼的次数——少说也有几十次。
每次都被他看见了???
“你还看见什么了?”她问,声音有点虚。
他想了想。
“你给总监的猫做PPT的时候,偷偷给猫换了十二套衣服。做完之后你对着电脑笑了很久,然后截图发给你室友,说‘这猫比我过得都精致’。”
林栖:“…………”
“你中午喜欢去公司旁边的那家面馆吃面,每次都点牛肉面,加一份青菜。老板认识你,每次都会多给你两块肉。”
林栖:“………………”
“你每周五下班都会去超市买菜,买完菜坐地铁回家。在地铁上你会看小说,有时候看着看着就笑了,有时候看着看着就哭了。”
林栖沉默了。
她不知道说什么。
这个人,居然把她这三个月的生活,记得这么清楚。
“陆时琛。”
“嗯?”
“所以,”林栖声音有点哑,“你叫我老婆,是故意的吗?”
陆时琛想了想。
“一半吧。”
林栖:“……”
什么叫一半?
“那时候我确实不清醒,”他说,“但看见你的那一刻,我就想——”
他握着她的手,紧了紧。
“叫你老婆。”
林栖看着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这人,明明是在“趁人之危”,却说得好理直气壮。
“那你后来呢?”她问,“一直装失忆?”
陆时琛笑了。
那笑容,有点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