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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血案与內鬼(第2页)

朱载坖立在窗前,望著老槐树枝摇晃作响。他想起张居正那句“豪强抗法,竟至杀人”。清丈会得罪人,他早有预料,却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人丧命。

——

一个月后,凶手落网。

並非陕西官府所获,而是邻省驛卒识破。凶手持偽造勘合换马,神色慌张,被拦下后逃跑,追三十里擒获。搜出带血匕首、榆林卫空白勘合,证据確凿。

消息传至內阁,张居正正在批文。书办呈塘报,他阅后置案。

“马千户如何?”

“已被巡抚拿问,正在审讯。”

张居正提笔批:“凶手押送京师,明正典刑。马千户按律论罪,不得宽贷。”

写罢,他靠坐椅中。窗外已黑,值房只一盏灯,火苗摇晃,影子拉得很长。

张居正望著夜色,想起高拱致仕前那句话:“你得罪的人,比我多十倍。”

那时他不以为意。高拱得罪的是言官、政敌、爭权之人;他得罪的是豪强、权贵、占田不税之人。本不一样。

如今他才懂。得罪言官,不过弹劾;得罪豪强,是要死人的。

他起身走到窗前,漆黑一片,可他知道,榆林卫那三千顷隱田正在重丈。遇害小吏李茂,山西人,嘉靖四十四年举人,户部书办,清丈开始主动请赴陕西。

履歷上一行字:“家贫,力学,无亲故可依。”

一个无背景的穷举人,主动赴险,死在驛馆。

张居正回案,取纸铺案,提笔写碑文:

“清丈英烈李公茂之墓。”

继续写道:“公山西人,嘉靖四十四年举人。隆庆九年奉旨清丈,赴榆林卫,查隱田三千顷,为豪强所忌,夜半遇害。公之死,非为私仇,乃为国事。天下清丈之吏,当以公为法。”

他折好放入抽屉,又想起自己当年对皇帝说:“臣不怕得罪人,臣怕这辈子一事无成。”

那时不怕,是不知代价。如今知道了。

看了许久,又拿起硃笔,狠狠涂掉。力道太猛,纸都划破。

——

陕西马千户案未结,京城又出事。

冯保来报时,朱载坖正在院外散步。见冯保神色,便知不妙。

“陛下,”冯保低声,“奴婢查到一事。”

“讲。”

“太监魏忠,收江南豪强贿赂,销毁清丈文书。”

朱载坖停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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