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机的队伍排到了航站楼外。
林翰戴著墨镜,手里依旧转著那枚硬幣。艾弗森在他旁边蹦蹦跳跳,跟每个伸出手的球迷击掌。
“嘿,林,你就不能笑一个?”艾弗森把脑袋凑过来,“我们可是刚横扫了两个对手。”
“还没夺冠。”林翰把硬幣收进兜里,“笑得太早,容易吸进冷风。”
艾弗森翻了个白眼。“无趣的男人。”
密尔沃基,布拉德利中心。
大屏幕上播放著雄鹿队“三个火枪手”的集锦。
雷·阿伦的三分如冷箭穿心。
“大狗”格伦·罗宾逊的中投无解。
萨姆·卡塞尔的背身单打狡猾。
更衣室里。
艾弗森吹了声口哨,正在整理他的垄沟头。
“嘿,林,那个叫罗宾逊的傢伙昨天在报纸上说,你的功夫只是戏法,因为你没遇到真正的射手。”
“嘴是用来说话的。”林翰站起身,“手是用来做事的。”
出场仪式。
灯光熄灭。
当林翰的名字被念到时,全场爆发出的嘘声比之前任何一个客场都要大。
雄鹿球迷很自信。
他们拥有全联盟最强的外线火力网。
中圈跳球。
穆托姆博把球拨给艾弗森。
比赛开始。
76人第一次进攻不中。
雄鹿队反击。
球到了“大狗”罗宾逊手里。
他身高两米零一,体重一百多公斤,拥有柔和的手感和强壮的身体。
他对位林翰。
“嘿,功夫小子。”罗宾逊背身倚住林翰,嘴里嚼著口香糖,“这里不是多伦多,我不飞,我只射。”
他猛地向后一顶。
力量很足。
但林翰,纹丝不动。
罗宾逊有些惊讶,但他经验丰富,借力转身,直接后仰跳投。
这是他的成名绝技。
出手点极高,弧度极平。
就在球离开指尖的一剎那。
林翰的手到了。
在罗宾逊的手肘麻筋上,轻轻一拂。
点穴?
不,是截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