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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第1页)

“它拉了粑粑就铲起来装在小袋子里。还有就是,一定要盯着它,千万不能让它乱吃路边的东西。”

沈伶舟点头点头。

女孩和父母在门口目送他离开,挥挥手:

“一路顺风,一小时后见~”

沈伶舟牵着狗子和楚聿一起下了楼。

这是沈伶舟第一次遛狗,确切说也是他第一次见到活的萨摩耶,虽然这种宠物很常见,但他从前生活的环境,让他只能在网上云吸狗。

听说巴布有六十斤重,完全不是沈伶舟遛狗,是狗遛他,只能被激动的狗子拽着往前一路小跑。

楚聿从他手里接过狗绳,一把拉住正欲飞奔而去的巴布。

巴布也顺势坐下,对着二人摇尾巴。

“摸吧。”楚聿没头没尾说了这么一句。

沈伶舟不解,眼底一片疑惑。

“看你从进门开始眼睛就黏它身上了,它的主人不会介意的,摸吧。”

沈伶舟下意识朝着雇主住的楼层看了眼,半晌,他缓缓蹲下身,抬起手。

巴布主动挺起胸,把脑袋往沈伶舟手心送。

沈伶舟摸着狗头,软绵绵,毛茸茸,还暖乎乎的。

小狗被主人照顾得很好,没有体味,反而还香香的,像一朵香喷喷的奶油棉花糖。

沈伶舟摸着摸着,控制不住了,抱住狗子,脸埋进它毛发厚实的胸前,使劲蹭蹭,一通狂吸。

楚聿望着他对狗子喜欢的不得了,唇角勾了勾,抬手揉了揉鼻子。

沈伶舟觉得这是份不错的差事,又有钱赚又能锻炼身体,最重要的是还可以和小狗一起玩。

虽然巴布刚出门时很激动,但后面也很乖,走两步就抬头看一眼沈伶舟,咧着嘴笑得乖巧可爱。

俩人牵着狗走到了闹市区,在过路人一声声“哇好可爱”的赞叹中,巴布挺胸抬头,骄傲。jpg,就这样逐渐迷失了自我。

彼时,灯火绚烂的主城大道上,一排车子降下速度停在红灯前。

为首的黑色车子中,后座的陆怀瑾抬手轻抚过唇角的淤青。

前座的司机从后视镜中看到,心中暗道:

看来那位终于是忍不住还了手,难怪陆总今天一整天都气压极低。

陆怀瑾放下手,视线透过车窗向路边看去。

倏然,身体一顿,森寒的双眸一点点睁大。

路边,熟悉的身影往前小跑,身后一条大白狗奋力直追,拉着狗的高个子男人同样眼熟。

不,是非常熟。

他紧紧盯着沈伶舟的脸,还是第一次见他露出这么灿烂的笑容。

司机也看到了,更加沉默了。

陆怀瑾缓缓翕了眼,良久,睁开眼再次朝两人一狗看过去。

十二月接近冰点的气温,与他此时似寒刃般的双眼恰如其分。

沈伶舟,真了不起。

*

遛了几天巴布,一人一狗已经完全打成一团,沈伶舟喜欢巴布,巴布第一次见沈伶舟也被他的气味深深吸引,甚至在沈伶舟上门领狗的时候,巴布哪怕正躺着被主人梳毛,也要一秒起身狂奔到沈伶舟身边疯狂贴贴。

雇主家的女孩佯装抱怨:

“不给你遛了,再让你遛几天巴布都要跟着你跑了。”

沈伶舟赶紧摇头摇头。

女孩笑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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