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板。这个事。我做不了主。”
王胖子愣了一下。
“什么意思。”
“际华是部级直属。这种政策层面的事。我得报京城总部。开董事会。走流程。给我一个礼拜。”
王胖子靠回椅背。盘算了几秒。
“行。一个礼拜。”
张红旗没动。
“还有一件事。一个礼拜之内。代管的事暂缓。不要提前执行。”
王胖子点头。
“可以。但我也有个条件。”
“说。”
“棉纺厂旁边的附属商业区。一万两千平。三天之内。跟我指定的招商公司签独家转让协议。”
张红旗看了他两秒。
“转让协议可以签。但我有一个前提。”
“什么前提。”
“协议里加一条。该协议在际华影城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生效。许可证未取得之前。协议不产生法律效力。”
王胖子扭头看了律师一眼。
律师翻了翻文件。点了下头。
“这条没问题。反正许可证迟早要办的。”
王胖子拍了下桌子。
“行。就这么定。三天后签。”
站起来了。走到门口。回了下头。
“张总。一个礼拜。我等你消息。”
门关了。
——
王胖子走了之后。会议室就剩张红旗一个人。
他把那份文化局的指导意见拿起来。翻到最后一页。看了看公章。
拿起酒店的电话。拨了前台。
“帮我传真。”
号码。北京。文化部。李建国办公室的传真号。
六页纸。一张一张过去了。
传完。张红旗回到椅子上。等。
四十分钟。手机响了。
李建国的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