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布林?罗根看了看大鬍子矮人,看起来是一个资深冒险者。
一个老兵,带著两个新人。这种配置的队伍实力一般,但也很合適。毕竟討伐哥布林对於罗根来说也不是很难的任务。
就这个了。
“还缺人吗?”
大鬍子矮人转过头,浓眉下的眼睛上下打量了罗根一番,罗根面不改色。
视线不出所料在破皮甲,长剑上停留了好一会。
“哈!”大鬍子矮人发出一声短促的嗤笑,“又来一个不自量力的小子。你看上去比上一个结实点,但你这穿的。。。。。怎么?你打算用它给哥布林擦屁股?”
旁边的年轻矮人有些尷尬地拉了拉大鬍子的衣角,似乎觉得太伤人了。
那个背著弓的少女则好奇地探出头,打量著罗根的金髮。
“没关係,大概率用不到它,”罗根没有生气,只是拍了拍皮甲,“我有战技。”
这两个字倒是让大鬍子矮人的笑音效卡在了喉咙里。
毕竟在这个世界,会挥剑的人满大街都是,但会战技的可不多。战技,是区分炮灰和职业者的门槛,是魔力与血肉之躯结合的產物,是凡人触碰超凡的第一步。
哪怕大鬍子矮人这样的老手,至今也不过掌握了三个战技。
“战技?”大鬍子矮人的眼神变了,“嘴上说说谁都会。”
他一边说著,一边毫无徵兆地伸出手,抓住了罗根的右手。
他的手掌像把铁钳,力道大的惊人。
他粗暴地翻开了罗根的手掌,大拇指用力在罗根的虎口和指根处搓了搓。
那里有一层厚厚的老茧,那是罗根前身练了十六年剑术留下的痕跡,也是他从父亲那学习战技的证明。
可惜过去的他天赋一般,只学会了一个战技。
大鬍子矮人若有所思的点点头,眼神里的轻视消退了几分,毕竟嘴巴可以骗人,但身体是骗不了人的。只有真正成千上万次挥剑的人才会长出这样的手。
“既然会战技,怎么混成这样?”大鬍子矮人鬆开了手,疑惑地拍了拍罗根的肩膀。
“因为我是北边逃难过来的,”罗根收回手,指了指自己的头髮,“路上钱都掉光了,只剩下一条命和这门手艺了。”
大鬍子矮人沉默了一会,接受了这个解释。
毕竟最近,金髮的北诺德兰难民的確不少,但像他这样有本事的可不多。
“哥布林耳朵归杀的人,战利品的话按团队贡献进行分配,没问题吧?”
“成交。”
这时,一个软糯的声音从旁边插入进来。
“我也加入。”
罗根和大鬍子矮人同时转头。
一个身披灰袍的身影不知何时站在了公告栏的阴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