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顺意决定把野猪肉做成腊肉,这样存放的时间也久,说不定能放到过年。
第二日全村人齐上阵,把肉分成长条,没有用水洗,沾水后很容易坏掉,直接用粗盐均匀擦满肉的每一处,然后加入花椒、八角、桂皮,放到瓦罐里,层层码紧,压上石头。
现在不比冬天,不用腌制过久,三天后就把肉拿出来用绳子串好,挂在外面晒,晒到出油,放了碗在下面把晒出的油接着。
晒到肉变硬后再挂到厨房灶头上面,用柴火烟慢慢熏。
这个过程比较漫长,一个月后腊肉才堪堪成型,也留了不少新鲜肉炖来吃,这一个月来村里人吃得太好,当初那种面黄肌瘦的样子都消退了许多,连走路都带风了。
出去遇到别村的人都会被多看两眼,气色的变化是相当明显。
这天晚上吃完饭方顺意捏了捏熏了整整一个月的腊肉,肥肉变成半透明,晶莹剔透,瘦肉部位变成枣红色,凑过去能闻到浓郁的烟熏味,混着肉香和盐味。
当天晚上就做了一碗腊肉炒笋,笋子也是方顺意去山里拔的,其实山里的东西不少,可没人敢去。
方顺意如今倒是隔几天去一次,不过再也没有遇到过野兽,只能捡点木耳笋子,倒是有很多不知名的野菜,方顺意的野外生活知识稍显薄弱,只能捡点自己认识的,不过也足够了。
将熏好的腊肉一部分储存起来,然后方顺意选了几条好看的,打算明天去镇上卖试试。
第二日天还黑着,周余站在方顺意屋子门口喊她,方顺意艰难地爬起来,洗漱好后跟着大部队一起前往镇上。
清醒过后方顺意也不觉得困了,一路上都充满了期待。
结果到镇上后方顺意大失所望,镇上并没有她想象中繁华,只有稀稀拉拉几个店铺,不过好歹是石头堆成的屋子,不像村里全是泥巴木板,路上也铺着石板,还是好了不少。
到镇上的时候天刚亮,人不算多,周余带着方顺意到了木匠铺,张老板早早就听周余说了这件事,非常大方的把自己门口一小块地方腾了出来给方顺意卖肉,还特意拿出一个不用了的木架子,让方顺意把肉挂起来卖。
方顺意礼来我往地送了一块肉和张老板,张老板接过肉笑得合不拢嘴,大手一挥表示这地方以后就是她的了,想卖什么卖什么。
周余帮着方顺意把肉挂上,又叮嘱了几句有事就去后院喊他们,自己才去开工。
方顺意站在架子旁边,一见到有人朝她看就冲人家一笑,然后问要不要买肉,这是熏好了的野猪肉,回去直接可以炒来吃。
慢慢的有人凑过来问,虽然大家都没几个钱,但偶尔也想改善一下生活,尤其是方顺意这腊肉一挂,小风一吹,香味飘得老远,闻着都让人垂涎欲滴。
开始有人买一小块回去试试,方顺意就割一小块,收回来几文钱。
遇到买的多的方顺意还送一小把干木耳和笋干。
野猪肉算是个稀罕物,人越来越多,吃食不比其他的,人总是要吃饭的,方顺意忙得热火朝天,周余抽空出来看了一眼,看她干得井井有条也就放下心来。
没一会卖得就只剩两条肉了,以防万一方顺意没带多少过来,第一次尝试,这会倒是有些后悔,早知道就多带点了。
方顺意擦了擦额头的汗,打开腰上的布包看了眼,满满的铜币,令人安心。
方顺意喝了口周余给她端来的茶,刚松了一口气,就听到旁边传来一道有些迟疑地沙哑声音:“念娣?”
听到这个名字方顺意皱起眉,想看看是谁,结果一转过头就对上一双眼睛。
看到妇人的第一眼方顺意就知道自己和她一定有什么关系,她们两人的眼睛太过相似,不过相比方顺意,妇人眼睛苍老许多,眼尾带着皱纹,加上眼珠泛黄,有些像生病了。
方顺意又移开目光,好似没听到她说话。
或许是她的眼神太过冷漠,除开长相,她一点都不像自己那个唯唯诺诺的女儿,妇人站在一旁有些踌躇,一方面觉得自己应该不会认错人,一方面又坚定地觉得这一定不是她的女儿。
直到另一道怒气冲冲的脚步声走过来,方顺意被人一把钳住胳膊,“方念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