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外的天已经黑了个彻底,万家灯火一盏盏亮起,难得晴朗的天气让星星也争先恐后地挂上夜幕。
一切璀璨不息,可祈睿的眼睛胜过她所见的任何发光体。
她为什么会觉得自己晕头转向?
祝颖心想,若不是这顿饭让她的血糖升得太高的话,那只有“我还喜欢她”这个可能了。
“喜欢”这种感情并不总是健康的,某些人的喜欢在本质上不是爱,而是一种不服输的精神,是对爱而不得之物的倔强坚守,尤其擅长触底反弹,死灰复燃,如果有个舞台,说不定还会当场来个即兴表演。
祝颖认为自己即是那种人。
她说不清楚她究竟喜欢祈睿哪里,她分明已经淡忘了她十年有余。
她过去不会因为得不到祈睿的回应就哭天喊地,现在自然也不会。
她这种喜欢也许只是对“爱而不得”的耿耿于怀而已。
更何况,她清醒地认为现在的祈睿与十年前的祈睿截然不同。
——如果还能这样闭着眼睛说喜欢的话,只能证明她太过浅薄。
——可是。
祝颖今天看见她后,就意识到了她就是这么浅薄的人。
心里那股该死的、倔强的喜欢劲儿贸然发生,比春风过去的野草还要蓬勃,而这一切发生的基础,只是因为她站在那里,不需要她开口,甚至不需要她回头。
不得不说,祈睿炒的菜其实味道不错,可祝颖如同嚼蜡。
祈睿只是在对面眨着眼睛,祝颖的视线便会为她闪烁游移,目眩神迷。
哈,这算什么,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吗?
……天杀的,她就是一个肤浅的颜控吗?
逼着人承认自己肤浅,这难道是命运开的玩笑吗?
明明她在这个该死的问题上瞻前顾后了十年,足足十年!
“我如此一厢情愿地眷恋的东西,究竟是与我共度那段时光的人,还是那段时光本身?”
祝颖曾在这个问题上反反复复地浪费时间——可这样的难关,到现在竟然不攻自破?!
就在这质问自己的关键时刻,门外忽然响起祈睿的声音:
“祝颖,你——”
大约是做贼心虚,她的一句话都让祝颖心惊胆战。
她回过头,很想从门缝看过去,看看祈睿呼唤自己名字时的表情,但还是克制住了。
自作多情,就该适可而止。
人在尴尬的时候总会显得很忙,祝颖慌乱地在键盘上打了一通乱码,掩耳盗铃地假装在做些别的什么,然后调整了一下语气,才回答她:“怎么了?有什么事吗。”
“抱歉,你忙吗?有没有打扰到你?”
“没什么别的事,”祝颖说,“谈不上打扰。”
对方语气开朗:“我切了些水果,你要来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