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药奴》作者:袄子阳阳
文案:
秋分是这大周京城里最干净的一捧雪,却偏偏生了一身能续人命、亦能惹人疯魔的奇血。
那年幽兰学府,他是悬壶济世的医者;如今金殿深处,他成了女帝杯中那一抹最艳的药引。
救他出炼狱的,是那个满身血腥气、活得张狂且满不在乎的红衣疯子——林焕之。
林焕之曾想:这小药罐子命薄如纸,合该拿来换这天下的秘密。
可当他看着那清冷少年胸口的伤口,看着他为旁人折了脊梁、散了神魂,这位不可一世的归信楼楼主,生平第一次红了眼眶,发了疯。
“爷这条命是捡来的,若是护不住你,还不如还给这老天爷。”
宫墙封锁,影卫横刀。有人在深宫里算尽一生,只为送他一场自由;有人在火光中提枪杀敌,只为圆一场同窗旧梦。
而林焕之,他只想要秋分这一身血,不再为长生而流,只为他一个人滚烫。
从皇城到大漠,三千里风沙,万重锁链。他是他的药,也是他余生唯一的瘾。
夜赴王象城
大周元兴六年,秋分。
这一年的雨水似乎比往年都要勤快些。自打秋分跟着吉叔出了那座云雾缭绕的山头,耳边的雨声就没断过。
“秋分哪,你娘说你命里缺金,所以在这秋分时节把你捡回来。但吉叔看你,你这命里怕是缺个太阳。”吉尔多泽——那个生得像座铁塔似的西域汉子,一边拍着马屁股,一边回头冲着那个在大雨里被浇得像只落汤鸡的书生大笑。
秋分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那张清隽秀气的脸上没什么表情,唯有一双清亮的眼睛透着股子无奈:“吉叔,我娘还说您是边疆第一勇士,可这一路上,咱们光是走错路就耽误了三天。再不进京,幽兰学府的报名可就真要错过了。”
吉叔嘿嘿干笑两声,摸了摸自己那条曾被秋分亲娘救回来的断臂,有些心虚地指了指前方:“快了快了,翻过前面那座坡,王象城就在眼皮子底下了。那可是天底下最繁华的地方,美酒、美人……咳,还有数不尽的书!”
秋分没接话。他怀里死死抱着一个用油布包裹了好几层的包裹,里面是他的命根子——那些被他视若珍宝的典籍和笔墨。他自幼与村子里那些嚼舌根的人格格不入,书是他唯一的依靠。
入夜时分,雨势不仅没小,反而狂暴得像是要把天地都砸个窟窿。
吉叔因为身上有要事,在离王象城最后一个驿站前便与秋分道了别。秋分独自牵着那匹瘦得肋骨嶙峋的老马,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王象城的青石板路上。
这王象城果真是名不虚传。即便是在暴雨倾盆的深夜,街道两旁的建筑依旧透着股扑面而来的富贵气。红砖绿瓦,雕梁画栋,在闪电的映照下,像是一头头蛰伏在黑暗中的巨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