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牛而逼之的计划大纲已经在他的脑袋里面浮现了出来。不过这计划的细致內容还是需要自己再多多斟酌一下。
不过在自己斟酌的这段时间內,自己可以提前把计划的人选给確定。
想到这里,洛伦先生下意识地抬头看了一眼坐在自己对面玩羽毛笔的格林。他肯定不行。
这种比金子还要少的人,怎么能用来干脏事呢?
洛伦先生下意识地在心中打消了眼前这人的任务名额,然后朝著他挑了挑眉毛:“帮我把雷蒙叫来好不好?”
这是洛伦先生在心中挑选的这场脏活的人手,雷蒙先生,恩,他適合干脏活。
很快,雷蒙先生就被叫到了办公室。接著格林也走了出去,將谈话的私人空间留给了他们。
雷蒙这名字听起来挺粗狂的,但事实上这只是一个一米六出头职业盗贼的老屁股而已,就让他撒谎说自己爹妈死了,都能眼不红心不跳地把话平稳地说出来。
这样的人正適合潜入那个村庄,把那个织布机的技术给偷出来,这就是洛伦先生的计划了,矿山他想要,织布机他也想要。
不怪他的这个计划草率的让人惊嘆,实在是那个村庄即使不死也估计就剩半条命留著了,根本没必要下多大的功夫。
事实上,这种简单的人员配置往往能起到奇效。毕竟按照格林所说,那个村庄好像也只剩下大猫小猫两三只。
如果那种情况还要搭上一大堆的人员搭台子唱戏,只为了算计一个村庄。
那种环环相扣,让人脱不出身的窒息感,即使那个村庄的村长是个傻子,也能看得出来不对劲。
而让雷蒙出马就很靠谱了,能骗就骗,不能骗就偷,偷不到的话,那雷蒙还是个擅长暗杀的盗贼呢,直接把村庄其他人都灭口,然后把建造机器的那个技术人员给绑过来,自己到时候用金幣慢慢收买就是了。
反正在洛伦先生的印象中,让雷蒙偷东西倒是没几次成功,但是让他杀人灭口,誒,那还真是一个活口都没留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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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妥了么。
就这样,雷蒙背负著一个他自认为十分轻鬆的任务奔赴目的地了。
当然,是腿著的,由於王都发布的命令有一些沟槽的不可抗力元素,包括但不限於管制煤炭,木炭,木柴,还有马匹这种骑兵喜欢的小宝贝,不上下打点的话,普通人隨隨便便骑出去那肯定是不行的。
你敢骑,巡逻队就敢抓。
当然,这个时候雷蒙也会问出一个问题。
“那为什么格林可以骑?而且他一个人骑两匹马?”
对此洛伦的回答是……
“那能一样么?”
就这样,雷蒙先生用一次用双脚丈量了长度,证明之前道格所说,从秋风镇到达索恩领地需要两天的路程,是纯正的扯淡。
当然也不能硬说道格说的是错的,毕竟他所说的多年前,八成是小孩时期,腿短,而他一时之间还没反应过来,就这样,一天一夜的长途跋涉后,他果真见到了洛伦先生所说的那个该死但是没死的村庄。
不过在森林的阴影处,远远的看到村庄的雷蒙可没有傻乎乎的直接a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