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之耐……开了。”
没力气了?那就拼骨头。
没速度了?那就玩心眼。
老子今天——
不讲武德了!
一抖手腕,一把黑黢黢的手枪,凭空出现在他手里。
手指扣动扳机。
砰!砰!砰!砰!砰!
五声闷响。
剩下的五个,胸腹一震,齐刷刷跪地,脑袋一歪,死得干净利落。
庄岩扔了枪,身子晃了两下,像风中残烛。
虚脱感像潮水,一波接一波冲他脑袋。
可他还在笑。
多久了?
上一次被逼到这种份上……
是不是遇上那个催眠师的时候?
那时候,也是靠一口气吊着,靠不要命的疯,才活下来的吧?
他低头,看了眼满地的尸体。
八具。
全是年轻力壮的家伙。
换平时,他也许会留一命,问个话。
但今天不行。
这些人——
不是普通人。
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野兽。
要是刚才慢了半拍,死的就是他。
……
按小说套路,这时候该反派登场了吧?
没错。
有人来了。
但来的不是林放。
是个女人。
从五楼,慢悠悠走下来。
身高快一米七,短发利落,眼大得像夜猫子。
庄岩第一眼看见她,愣了一下。
脑子空白了半秒。
——这要是在战场上,愣神一秒,你坟头草都三米高了。
就在他发怔的刹那——
女人抬起手。
手里握着一把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