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事处事:亦圆亦方,藏身有道(2)
曾国藩处事绝学
曾国藩说:“立言有六禁:不本至诚,勿言;无益于世,勿言;损益相兼,勿言;后有流弊,勿言;往哲已言,勿袭言;非吾力所及,勿轻言。”
曾国藩非常注重自己的言行。他年轻时爱多话,且言语刻薄,得罪过一些人。后来他认识到,喜欢多说话的人往往爱吹牛、爱掩丑,易养成骄傲虚伪的毛病,而且祸从口出。他决定谨慎开口,不多嘴多舌。
亦官亦绅,办事必成
人的身份是有多重性,时尚称之为“多面人”。这不是魔术技巧。而是竞争和生存之所需。
曾国藩最初出山办团练,是以丁忧侍郎的身份来“入局”的。丁忧是为他母亲守丧,按儒家的礼制,无论官做多大,必须尽孝道,为父母守丧三年(实际是二十七个月),在此期间,朝廷要开去官缺,但仍享有原官品级的待遇,服丧期满,再到中央重新任职。也就是说,曾国藩有的是二品侍郎的虚衔,他这个“官”是虚职。同时,他又有“在籍”的身份,因为他的母亲病故于原籍,曾国藩在家乡守丧,因而义有了乡绅的身份。但他这个乡绅的身份也是虚的,因为他一旦服丧期满,又要离开湖南重返官场。而那些退休的官员才是真正的乡绅。就此而言,曾国藩的“亦官亦绅”都是虚衔,这就是他经常谈起“非官非绅,办事不灵”的原因。
曾国藩早在衡阳练军的时候,常说自己是“非官非绅,办事不灵”,而刘蓉却说:“我看这句话要倒过来说,应该是“亦官亦绅,办事必成”。侍郎公曾经有为官的身份,在朝廷上的影响绝不是一般人所能达到的。而侍郎公如此体贴民情,与我们这些书生能打成一片,也不是一般当官的人所能做到的。现在这支上万人的队伍,主要还得靠侍郎公。”
曾国藩听了这话,并不表态。他作为湘军统帅是很自然的事情,他也不用推辞。倒是刘蓉说他“亦官亦绅”,好像让他感悟到自己的身份也有其特定的优势,他今后应该想方设法发挥这种优势。
曾国藩何以有“非官非绅,办事不灵”的感慨呢?原来,曾国藩在长沙初练湘军的时候,由于他本来处于一种非官非绅的地位,可实际上却干着官和绅的事情,这样就必然要侵犯到他人的权利。再加上他常自以为是,一切只凭自己的想法去做,根本不知道迁就别人,也使得别人很难与之合作。起初,湖南巡抚张亮基是信任他的,又有左宗棠在中间沟通,所以矛盾还没有显露出来。不久,张亮基调署湖广总督,左宗棠也跟着离开了长沙,由潘铎署理湖南巡抚,曾国藩与长沙官场之间的矛盾便公开化了。后来骆秉璋正式出任湖南巡抚,但他对曾国藩一时间同样也很不理解,矛盾并未有大的缓解。
尤其是其间发生了绿营兵冲击曾国藩公馆使他差点被枪伤而地方巡抚骆秉璋却敷衍塞责,不了了之的事,使曾国藩更加狼狈不堪。所以曾国藩感慨“办事不灵”。而这次到衡阳后,听了刘蓉的话,他倒决定利用自己的“亦官亦绅”的双重身份了,变原来的“不是”为“是”,变“不利”条件为“有利”条件。
首先,第一个“有利”条件是,“非官非绅”的身份使曾国藩没有封疆大吏肩负的守土之责,从而“逃避”许多罪责。在太平天国发展前期,声势浩大,势如破竹,江南几不为清廷所有。而丢弃城池是地方官的大罪,湖南巡抚骆秉璋等人都受到革职查办的惩处,甚至有不少钦差大臣为此受到斩首的严惩。曾国藩出山之初,因为无实权,因此叹息“办事艰难”,但他也因为“在籍侍郎”这块挡箭牌使自己免受清廷的惩处。等到太平天国势衰,曾国藩手中又有实权,也就不再慨叹“非官非绅”的身份之苦了。
其次,曾国藩以“官”的身份,打通官场,以博得当地官员的好感及支持。为此,他跟比自己小二级的衡州知府以“兄”相称。衡州知府陆传应在曾国藩到来之前已有巡抚的札文,照例开城相迎。知府官位仅是从四品,比曾国藩的二品大员低了二级,但曾国藩并不以高压下,照样以“兄”相称,给陆知府的印象颇佳。
经由陆传应的首肯,团练大臣的“署衙”很快有了着落,决定暂设于小西门演武场。这个演武场位于衡州西门外的蒸水滨,是当年吴三桂在衡州称帝时开辟,场面很大,有现成的阅兵台和“行署”,实际上是一处大祠堂。曾国藩取得了一个很好的练武场,觉得事情办得比在长沙时顺遂多了。
后来,曾国藩还利用他的名声、出身与人品赋予他的类似“绅”的身份,广招英才贤士,并通过各种方式结交地方乡绅,解决了当时急需解决的“军饷”问题,终于练成一支“忠诚”、“血性”之师,也一雪在长沙“非官非绅,办事不灵”之耻。
曾国藩处事绝学
曾国藩最初进入官场的时候,经常说自己“非官非绅,办事不灵”,因此在处事上面也经常遇到障碍,但是,到了后来,曾国藩听从了刘蓉的建议,合理地利用自己的双重身份,更好地有利于官场,结交地方官绅,为自己的事业提供了更有利的条件。
审时度势,左右逢源
当自己身处迷宫,不知所措的时候要先学会思考和假设,走一步预测下一步,走过的路也记住,这样才能进退有道。曾国藩的一生就像是走一座迷宫,只不过他怎么走都走不出清政府的地盘。
清朝作为少数民族统治的王朝,在民族关系上是十分敏感的,作为汉族地主的一员,既要讨得满族主子的喜欢,也要在汉人大臣面前树立自己的威信。从清朝开国之初起,满汉不和就成为清朝最高统治者永远不能彻底解决的矛盾。清朝皇帝既要利用汉族地主为其服务,又加以严密防范。所以在处理这类关系上面,汉族地主官僚往往十分为难。而曾国藩对此则能左右逢源,应付自如。他对于满族的皇亲贵戚采取敬而不阿、以诚相待的态度,所以得到大多数满清贵族的支持与尊敬。而且在关键的时候,也常常得到他们的帮助。
早在曾国藩担任四川乡试主考官的时候,道光皇帝便派当时任大内侍卫的肃顺和台庄作为他的随行护卫。曾国藩知道肃顺是郑亲王的亲弟弟,台庄的祖上是得过“威猛巴图鲁”的满族皇亲,这两人虽是曾国藩的下属,但曾国藩从其出身、门第和相貌上判断出这两人日后不是等闲之辈。他看到肃顺年纪轻轻,不过二十几岁的样子,却偏偏戴着顶大沿帽子,虽是短打扮下人模样,腰间竟吊了块价值连城的玉佩。手上的玉石扳指纹路细密,图画特别清晰耀眼,绝非市面之物。青衣皂裤,里面都露出雪白的衬子,若是侍候的人少,绝不会有这么干净利落。台庄也是贵族人家出身,两人对曾国藩不亢不卑,尤其是看人的眼睛,似看非看,全不管面前人的反应。曾国藩明白道光皇帝为什么派这两人来给他伴差保护,明显地带有随行监督之意,由此他便明白这两人在道光帝眼中的位置,也可见他们日后的前途非同寻常。所以曾国藩虽然身为上司,对这两人也是倾心结纳,还和他们结成了好朋友。
在赴四川主考的路途中,经过直隶地面时,他深知直隶有拱卫京都之责,总督一职多由满大臣担任,道光以前很少有汉人担任直隶总督的。所以直隶的事情,几乎都是皇上亲自过问。尽管曾国藩在汉人大臣中以敢于任事而著名,也曾以剃头的铁腕手段闻名后世,但他知晓个中利害,所以在直隶除了晚上歇息几乎没有停留,只管一路往前赶。十天后,总算出了直隶,进入山东地面,这才放慢脚程,一路走一路观光。
在这次主考四川途中,曾国藩处理了许多不法的满清亲贵,而且每有大事必和肃顺等商议。曾国藩曾经很仔细地观察过肃顺,感觉此人有位登宰辅之份,也有横尸街头之祸,属于大福大贵大权大祸之相。所以每次和肃顺谈话,曾国藩都很小心应付,以防埋下对以后不利的祸根。
肃顺很早就对曾国藩的为人处事怀有敬佩之意,曾国藩的尊上不媚上、敬下不欺下、崇权贵而不专事权贵的性格就很对肃顺的脾气。肃顺深知在武学方面,满人强于汉人,但在文化义理方面,汉人是属于世界前列的,所以他对曾国藩十分敬重。曾国藩在这次任主考过程中也曾被满清亲贵所诬告下狱,几乎丧了性命,多亏肃顺从中说明斡旋,才得以逢凶化吉。而且此后肃顺果然飞黄腾达,成为权倾朝野的权臣,这也说明了曾国藩有识人之才,能够正确处理与满清贵族的关系,从而为他们所赏识和重用。
除此之外,曾国藩又深知汉族地主与满清贵族之间的矛盾是无时不在的,在结识满族贵戚的同时,又与之巧妙地保持了一定的距离,以清朝统治阶级的最高利益为原则,所以在汉大臣中以敢于触犯权贵而著称。当有汉族大臣说他是满人的一条狗时,他却问心无愧地说:“别人说我是满人的一条狗,太小看我了,我是大清国的一条狗。”曾国藩是想让他人明白他是以悍卫中国的传统道统为己任,他作为一介书生之所以挺身而出为清政府效力,镇压太平天国革命,主要还是为了维护中国的道统不致沦丧。
他虽然深知没有满亲贵族的支持不能在仕途和事业上有所作为,但也时时注意和满清贵族中的腐朽势力划清界限,所以当权倾一时的穆彰阿倒台时,作为其得意门生并受恩匪浅的他并没有受到太大的牵连,反而在变幻不定的动**局面中稳固了自己的地位。
曾国藩所处的时代,正是中国人初识洋人的时代,其时鸦片战争刚过去不久,各级官员谈夷色变,都知道夷案最难办。在这次主考四川的过程中,就有人向他问起如何处理涉洋案件的事情,曾国藩也深感头痛,他对于洋人的情况也不甚了解,所以只能以得过且过来应付一时。
他认为洋人不只表面蛮横,内心也狡诈,用鸦片掠夺我大清的金银,以此削弱了国家的人力和实力,正是祸害匪浅。尤其是林则徐被治罪以后,气焰就更加嚣张了。朝中站在洋人那边的人也越发得势了,可是洋人岂是占了便宜就会收手的。长此下去,早晚会出大祸乱。
后来,曾国藩把四川简阳发生的夷案原原本本地记载下来,而且在最后写道:“与夷人交涉最难持平,只能相机决断而已,别无他法。”顿了顿,他又写道:“夷人仗船坚炮利,从无道理可讲。我大清文化发达,文明久远,地广人众,如何就落后耶?深以为怪哉!”
由此可见曾国藩对外国侵略者也是进行过深思熟虑的,只不过由于他所受的教育和时代的局限性一时还找不到正确的答案,所以只能以官僚的习惯做法来应付,这也是不得已的办法。
他在日记中写道:“欲求自强之道,总以修政事、求贤才为急务,以学做炸炮、学造轮舟等具为下手工夫,但使彼之长技我皆有之,顺则报德有其具,逆则报怨亦有其具。”说明了曾国藩具有兴洋务图强的想法。他在晚年处理涉洋案件时也是奉行这种办法,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有牺牲人民的利益。曾国藩和外国人之间也曾经发生过一些矛盾和斗争。他反对外国人控制中国军队,对那些崇洋媚外的中国士大夫也非常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