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
pos机吐出长长的小票。
陈思接过副店长双手递迴来的黑卡,隨意地揣进西装口袋里。
那动作瀟洒得仿佛刚才刷出去的不是一百多万,而是一百多块。
“少爷,您换下来的旧衣服……”副店长指著沙发上那一堆洗得发白的t恤和牛仔裤,小心翼翼地问。
陈思瞥了一眼那堆衣服。
“扔了吧。”陈思淡淡地说道。
这三个字说出口的瞬间,他感觉自己心里某种沉重的东西也隨之被拋弃了。
告別过去,从这一刻开始。
“好的,少爷。”副店长立马让人把那一堆垃圾收走,生怕多留一秒都会影响店里的格调。
陈思整理了一下袖口,看著镜子里那个焕然一新的自己,深吸了一口气。
“谢谢光临,少爷慢走!”
在两排店员九十度鞠躬的送別声中,陈思迈步走出了brioni的大门。
重新回到商场的走廊里,感觉完全不一样了。
刚才他穿著t恤进来的时候,路人看他的眼神要么是无视,要么是带著几分这人走错地方了吧的戏謔。
而现在,当他穿著这一身价值百万的行头走出来时,整个世界仿佛都对他变得友好了起来。
路过的年轻女孩们,目光不由自主地被他吸引,眼神里闪烁著惊艷和好奇。
几个穿著名牌的富二代,原本在谈笑风生,看到陈思后也下意识地收敛了几分。
目光在他手腕上的江诗丹顿和身上的西装上停留,暗自猜测这是京城哪家的公子哥。
“好帅啊……那是哪个明星吗?”
“不像明星,明星没这种贵气。”
“难道是哪家財阀的太子爷?”
“以前没见过啊,这气质,绝了。”
隱隱约约的议论声飘进陈思的耳朵里。
这种被关注、被仰视的感觉,就像是毒品一样,让人上癮。
陈思努力克制住嘴角的笑意,保持著那种高冷的表情。
他忽然明白为什么那些富二代都喜欢装逼了。
因为装逼,真的很爽。
但他没有忘记自己今天来的真正目的。
他是来给岳倩如买礼物的。
他把自己打扮得这么好,不是为了给路人看,是为了让自己配得上今晚那个完美的约会,是为了让倩倩看到一个最好的他。
“还差个包。”
陈思看了一眼指示牌,径直朝一楼最显眼的位置走去。
那里有一个巨大的橙色h標誌。
爱马仕。
奢侈品里的皇冠,女人梦想中的终极殿堂。
陈思记得,岳倩如的手机屏保就是一只爱马仕的铂金包。
她曾经不止一次指著屏保跟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