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成了年销售额超过两百亿。
品牌价值评估破千亿的国民第一饮品!”
陈夜静静地听著。
他的法律本能已经被激活。
商標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爭法的相关条例。
在他脑海中自动浮现、交织、碰撞。
【租鸡生蛋,养大了不还了?】
【这剧本,有点熟悉啊。】
果然,王建国的下一句话印证了他的猜想。
“2015年十五年租期届满。
我们按照合同,要求收回清润堂的商標所有权。”
“结果红曜集团拒不交还!”
“他们甚至反咬一口,说这千亿的品牌价值。
是他们真金白银砸钱做起来的。
跟我们盛元药业没有半点关係!”
“凭什么要白白还给我们?!”
王建国的胸口剧烈起伏著,显然是气得不轻。
“简直是强盗逻辑!”
陈夜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掩饰住自己內心的波澜。
这案子,比他想像的还要复杂还要棘手。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商標租赁纠纷了。
它牵扯到了一个品牌在发展过程中。
商標所有权方和品牌运营方。
谁的贡献更大,利益应该如何分配的核心问题。
“然后呢?”陈夜问道。
王建国身边的女高管接过话头。
她的声音冷静而克制。
“从2015年开始,我们將近十年时间。
在全国二十多个省市,对红曜集团提起了数十起诉讼。
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归还商標。”
“红曜集团也针锋相对,同样在各地法院起诉我们。
主张他们对清润堂品牌资產的贡献,索要巨额赔偿。”
“双方的索赔总金额,累计已经超过了二百亿元。”
二百亿!
饶是陈夜,听到这个数字也忍不住心头一震。
【我操,抢银行都没这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