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苝城后我进入了一家律师事务所,事务所的工作方式和以前不一样。自然节奏也是以前工作所不能比的,但我并不觉得有什么不舒服,惯有的强适应性让我闲适有闲适的活法,忙碌也有忙碌的过活。
意志依旧是那个意志,我也还是我,不过要更随性了。
就这样在工作了差不多快三年后,受到上面赏识的我,渐渐带起了属于自己的团队。
这也是同终晚相遇的第一年。
说来也是奇怪,有时人与人的相遇就像是有一根线,只要搭上过话,无形的这根叫缘分的线就会连起来,进而让之间的相遇变得渐渐寻常。
最新一个项目成功完成的周五下班后,我邀请小组的成员在事务所附近的火锅店里吃了一顿火锅。
作为东道主的我喝了些酒。
一些冰啤酒。
众人吃得很开心,菜轮番加了三四次才作罢,等到我将长长的白色热敏账单折了几折放在裤兜里,从火锅店里出来,已是凌晨。
这么晚放在景疆的话,我应该已经上床睡了有一阵子了。可我现在还站在外面大街上,疾风袭来,吹得人有些瑟缩。举目可见处的四周来来往往也还有不少人,零散矗立的高楼也都还有灯亮着。
她们同我并不往一个方向,担心安全的我告诉她们抵家后的第一时间要同我说一声,之后我假装转身离开却又转了回来,目送她们渐行渐远消失在眼睛里后去了那家24小时的咖啡店里。
出租房对我而言其实意义并不算大,不过是我每天晚上睡觉的一个落脚点。
左右都是一个人,明后天又休息,我想晚些回去,就当是散散心。
店的玻璃被带有Logo的粗麻布窗帘罩着,只有微微的几许光亮沿着未完全贴合的边角缝隙里漏出来。
门口,我莫名有些紧张,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独自一人这么晚不仅无事不着急着回家,还想再在外面飘一会儿,颇有种童年藏着手电偷看小人书的紧张感。
咖啡店的木门上有一串黄铜陶瓷相间排布的风铃安安静静地挂着,挽着手提包站定在门口的我念及小时候被抓包的“惨状”失笑地摸了摸脖颈,摇了摇头,随后才迈步轻轻推开了因店内光晕射出来而显淡黄的格子玻璃木门。
风铃晃动得发出叮叮的浅语,屋里还有些同我一样未归的人,我反手带上门把寒风挡在外面,找了一个靠玻璃的位置坐下。
暗红的皮沙发和墨绿色的墙漆让黄色的光晕更暖了些,屋内的空气也让我被风吹得有些凉的手徐徐热了起来,我试着脱了外衣搭在靠里的扶手上,只单独将兜里的钱摸了出来去台上点单。
店员给了我小票,我捏着票回到位置上无聊地细细从头看到尾,然后听着清脆的脚步声在我耳边停下。
以为是咖啡好了的我抬起头……愣住了,因为我没想到又见到了她。
俗话说,事不过三。
一两次还能说是巧合,到第三次,我也不知该怎么形容了,我想我同她或许能说一句有缘?
终晚端着托盘经过我身边,停了下来,就像我几月前询问她一样询问我,她能否坐在我的对面,答案自然和当时她许可地点头一样,我微微颔首。
于是她便顺势坐了下来。
氛围悄然变得拘谨起来,我和她对坐了一会儿,后知后觉想起店里这会儿明明蛮多空位的……
不过和“明明有位置她怎么过来了”的问题相比,我更感兴趣的是,这么晚了对方怎么还在外面。
后来我想起这个事总是情不自禁地笑话自己——自己也没回家,居然有空好奇别人为何也在外面。
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细细想来应该是那天喝了点酒的缘故,神经递质有些失控。
但祸福相依,靠着酒劲,那时我的胆子大了不少,竟然能从“会冒犯的吧”的思想枷锁里抽身,开始主动和终晚搭讪起来。
她人很好,没有责怪和拒绝,放下手机和善地回答了我的问题。
于是我进一步问她怎么这么晚还没回去,她解释说她今天刚下夜班,所以过来坐坐。
得知对方是三院医生,我点了点头和她说我知道三院。体检、还有先前打过乙肝疫苗之后,要复查两对半的指标,我都去过这家医院,是一家很知名的三甲医院。不过其实抛开上述诸多的因素,我也老早就知道了,因为医院最边上的围墙就在律所所在街的旁边。
我们算是邻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