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交易文件的拟定,并购的第一阶段工作也进入了尾声。
这次项目我们陆续来了七八个人,到这会儿已经回去了几位,还剩易珉、温以周几个留在申亭同我一起整理有关资料,对相关工作进行着复盘。按这边公司的作息,下午两点半才上班,于是我中午吃过饭在外面平台转了一圈晒了会儿太阳,才回了会议室。
“林姐,我可以请教您一个问题吗?”
会议室里熄了灯,周围大家都趴着睡,我不大困和左栗姐微信聊着工作,感觉手肘被人戳了戳,转头发现是易珉。
她手里拿着一份文件,有些拘谨,似乎要问什么东西。
我环顾周围在和周公聊天的众人,比了个嘘声的动作,指了指外面,示意一起出去外面聊。
“怎么了?”
隔壁的会议室空着,没有人,我拿着手机推开玻璃门,按开了灯。
易珉把文件递过来,我翻了两页,是我们前天定下来的正式稿。
“有什么问题吗?”我拉开旁边的椅子坐下,抬头望着她。
“不是问题”易珉有些不好意思地摆了摆手,“我就是有点不太懂的地方,想问问。”
“哦,你说。”
有问题问,说明看得挺认真,我欣慰地点了点头。
易珉主要是跟着另外一位执律去做尽调去了,相对文件起草就涉及得少了些。
我想起之前左栗说她觉得我冷酷,内心想笑,又不好表露,只能强忍着几不可察的笑意挑了挑眉。
“林姐,我看这里的股权转让协议,写‘股权转让基准日前公司债权债务由原股权方承担’。但是这样写能有效吗?”
“嗯。”
“可《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不是说‘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么。那这样,债权债务不就跟随生效的股权让渡到受让方了吗?”
我留意到她手里捏着的A4纸,因她的激动,页角都开始褶皱了。
也不知对方在其他人手下也是不是这样,明明上次聚餐也没觉得这么内向。
不过,也好,这样害怕都还是想着来问,说明肯定花了心思才下定了决心的。是比以周要勤于思考,不错……现在唯一缺的就是细心。
“易珉,你跟着陈律去做了尽调,那你觉得悦海那边配合吗?”
她垂眸思索了一下,回答说,“还算是配合。不过有的文件提供确实也挺波折,但说是故意也不至于,只能说本身就不规范。”
“嗯”对易珉的话,我不置可否,于是继续道,“就像是你说的,尽职调查总是很难做到百分之百完美的,所以站在受让方的角度,自然希望原股东做出相应更多的承诺。简单来说,就像是买东西,要求商家要有一个假一赔三责任……你要是感兴趣想深入学习一下,网上有相关判例可以去查来看。如果我没记错,类似最近的一桩案子,应该是斯乐娱乐诉东康影视「1」。”
“斯乐娱乐?”易珉拿出手机打字的手一停,懵懂地盯着我,显然是不知道名字是哪两个字,见状我拆字组词地补充道,“斯是其斤斯,乐是音乐的乐。”
“哦哦哦。”
“你看的时候还要注意两点,第一,第四十四条里还有一句‘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第二,股权转让中有关让出让方承担债务的这一条,只在出让人和受让人之间约定有效,但是不能约束公司的债权人……”
“所以债权人是有权利向受让方公司主张权利的?”
这次我话还没有说完,易珉已经开始举一反三地反问起来。我知晓她明白了关键,也就不再继续分析,“对,但公司承担之后可以向出让人追偿。”
“嗯嗯。谢谢林姐,我懂了。那您好好休息,我不打扰您了。”
“不打扰。”
我把文件还给易珉,旋转着椅子朝方才就在玻璃墙外晃悠的人影看去。
“阿彧有什么事吗?”
“阙总好。”
正出门的易珉缩了缩脖子,和站门口的阙彧点头飞快打了个照面,阙彧简单抬手朝她做着回应,眼神却是在望着我。然后穿着浅灰色水纺衬衣的她也不再继续向前,慵慵懒懒地倚着磨砂门略带吐槽意味地向我问道,“中午还忙,谈完了?要去喝下午茶吗?”
“谈倒是谈完了,喝下午茶……你今天不回苝城了?”
我拿着搭在椅背上的外套边穿着边起身朝她走去,我记得昨天吃饭的时候,对方说今天走。上午没看见人,还以为都走了。
“七点飞机,还有几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