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好人参,他又来到第二个发光的地点。
这次是一株鸡头黄精,也是好东西。
洛云霄毫不犹豫的將其挖了出来,根茎形似生薑,生的盘根错节。
一棵就有两斤重。
看年份,有十五年左右。
至少也价值二两银子。
黄精別名救穷草,饥荒年间山里人靠挖黄精,葛根代粮充飢,不至於饿死。
同时也是一味珍贵的药材。
不过这东西生吃会麻口,需要九蒸九晒后才软糯香甜。
“王敢哥,王敢哥!”
哦?棒槌鸟还没飞走。
洛云霄有些纳闷,难道这附近还有老参不成?
他又往更深的林子里走去。
四周安静的只有自己的呼吸声。
五丈开外一道耀眼的光斑出现。
洛云霄几步上前一看,又是一棵老参!
耐心挖出来观察一番,这棵人参体型比刚才的大了一圈,芦碗有四十五个。
如果算上休眠期,这棵老参起码有五十年!
这得价值三十两吧!
不过如此贵重的药材,还是留著自己用比较好。
他將人参收好,那只棒槌鸟衝著洛云霄炸起羽毛叫了几声,飞入山林不见踪影。
它好像对洛云霄颇有意见。
毕竟这种鸟是以人参籽为食。
洛云霄抢了它的口粮。
今日进山收穫药材颇丰,再打两只野兔就下山吧。
他这么想著,好巧不巧野兔没发现,在一处山谷中发现了一只觅食的小鹿。
洛云霄屏气凝神,弯弓搭箭,一箭射中小鹿腹部。
他上前拔出羽箭插入箭囊,正要扛起猎物。
无意间瞥见一丈远的草地上斜插著一把锈跡斑斑的朴刀。
咦?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怎么会有边军制式军刀。
他走近再一看,眼前的一幕惊得他目瞪口呆。
举目望去,这里密密麻麻倒伏著上百具身穿盔甲的骸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