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晚上,他一个人在实验室里,把之前做电子钟剩下的元器件翻出来,堆了一桌子。
“电子表的原理跟电子钟差不多,都是电池、晶振、分频、显示那一套。但问题是体积……”
他拿了一张纸,在上面画了一个小方块。
“要小到能戴在手腕上,电路板就得缩小几十倍。”
“元器件也得缩小,焊接的时候得用放大镜……”
他抬起头,看了看墙上掛著的电子钟,又低头看了看纸上的小方块。
“等等……”
他忽然想到一个问题。
机械钟錶为什么难做?
因为机械錶需要极其精密的齿轮、发条、擒纵机构,差一丁点就走不准。
那些零件要小到毫米级別,还要批量生產,以大明现在的工业水平,几乎是不可能的。
但电子表不一样啊!
电子表的核心是电路,不是机械。
电路缩小几十倍,虽然也有难度,但跟机械錶那种“把齿轮做到头髮丝细”的难度比起来,简直不是一个量级的。
“我真是糊涂了。”
洛凡拍了拍自己的脑门:“一直在想机械錶怎么那么难做,却忘了电子表根本不需要那些东西。”
他精神一振,重新拿起笔,在纸上画起了电路图。
电子表的电路,比电子钟简单得多。
不需要大的显示屏幕,只需要几个小小的数码管,或者乾脆用液晶显示。
晶振可以选小號的,分频器可以用更简单的电路。
最关键的是,整块电路板可以做得非常小,小到指甲盖那么大。
“这样做出来的表,戴在手腕上,抬手就能看时间,多方便。”
洛凡越画越兴奋,手上的笔飞快地在纸上移动。
接下来的几天,他几乎没出过实验室。
顾云来看过他几次,每次都被他摆摆手赶了出去:“別打扰我,我正忙著呢。”
顾云只好把饭菜放在门口,隔一个时辰来收一次,发现每次都吃得乾乾净净,心里踏实了不少。
到了第五天傍晚,洛凡终於从实验室里走了出来。
他的眼睛布满血丝,头髮乱糟糟的,但嘴角掛著笑。
“成了。”
顾云一愣:“大人,什么成了?”
洛凡抬起左手,手背上绑著一个什么东西,用布包著。
他把布拆开,露出来一个银光闪闪的小方块,方块的正面有数字在跳动——红色的,清清楚楚。
“这是……表?”顾云瞪大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