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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6章 时时刻刻(第1页)

叻沙摊的铜锅里咕嘟咕嘟冒着泡,椰浆的醇厚混着虾米的鲜、辣椒的辛,在热气里缠成一团,勾得人舌尖发颤。温云曦捧着白瓷碗,勺子刚碰到碗底,就被那股浓得化不开的香烫得缩了缩手,却还是忍不住舀了一勺送进嘴里。米粉滑溜溜地裹着酱汁,在舌尖化开时,先是椰浆的甜润漫上来,接着是辣椒的微辣在喉咙口打了个转,最后落进胃里,暖得人从里到外都舒展开。“好吃!”她眼睛亮得像浸了水的黑曜石,又往嘴里塞了块鱼豆腐,“比我在槟城吃的浓多了,带着点焦香,是怎么做到的?”老板是个穿碎花围裙的娘惹,正用长柄勺搅动锅里的汤,闻言回头笑:“姑娘好舌头!这是用虾米壳和椰糖炒过的,得小火慢慢熬,熬到汤汁挂勺才行。”她往温云曦碗里又添了勺汤,“喜欢就多吃点,咱们怡保的叻沙,就胜在这口厚。”温云曦连连点头,吃着吃着忽然停了筷子,抬头对老板说:“阿婆,再打包十份,要刚出锅的,多加鱼丸和豆腐泡。”张海盐正埋头跟碗里的米粉较劲,闻言抬起头,嘴角还沾着点橙红色的酱汁:“你这是……打算当晚饭?”他们仨刚各吃了一大碗,肚子早就鼓起来了。温云曦从帆布包里摸出几个带盖的搪瓷盒,笑眯眯地递过去:“不是给我自己的,给家里人带的。”她看着老板把滚烫的叻沙装进盒子,盖上盖子时还特意留了道缝,“小哥和瞎子他们肯定没吃过这个,带回去让他们尝尝鲜。”张海盐擦了擦嘴,有些不解:“带回去?这天气这么热,等送到都馊了吧?”他长这么大,除了逢年过节给干娘捎点药材,从没想着给谁带过吃食。倒不是不在意,只是觉得没必要,真要惦记了,不如见面时多喝两杯。“不会馊的。”温云曦神秘地眨眨眼,趁老板转身的功夫,指尖在搪瓷盒上轻轻一点,淡青色的光晕闪了闪就隐没了,“我有办法存着,回去还是热乎的。”她把盒子仔细收进帆布包,像是藏了什么宝贝,“你看啊,现在咱们在一块儿,能同吃一锅叻沙,等以后分开了,我吃到好吃的,还是会想着给你们留一份。”这话轻轻巧巧的,像羽毛拂过心尖。张海盐愣了愣,刚到嘴边的玩笑话突然说不出口了。他想起小时候在南部档案,干娘总把烤好的红薯偷偷塞给他和张海虾,自己却啃冷硬的窝头;想起张海虾每次出任务前,都会往他包里塞块压缩干粮,嘴上却说“怕你饿死在路上”。原来惦记一个人,真的会体现在这些细碎的地方,不是挂在嘴边,而是藏在我时时刻刻想着你里。“……也行。”他挠了挠耳根,把剩下的汤一饮而尽,碗底朝天,“下次碰到好吃的,我也给你留。”张海虾没说话,只是默默把自己碗里没动的鱼丸夹到温云曦盒里,又对老板说:“阿婆,打包的那份多加点豆芽,她喜欢吃脆的。”温云曦看着他认真的侧脸,心里暖烘烘的,刚想说谢谢,却被远处传来的钟声吸引了注意力。“那是……钟楼?”她指着街角那座红白色的尖塔,阳光照在塔尖的铜顶上,亮得有些晃眼。“毕治纪念钟楼。”张海虾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眼神里多了些说不清的意味,“1909年建的,纪念那个被刺杀的英国参政司。”他迈步往前走,“去看看?旁边就是市政厅,刚建成没多久,挺特别的。”市政厅的红砖墙在阳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摩尔式的圆顶和维多利亚风格的尖拱挤在一起,倒也不显得突兀。墙面上爬满了三角梅,紫的红的花垂下来,遮住了半面墙的浮雕。温云曦伸手摸了摸冰凉的砖面,上面还能摸到细小的纹路,是工匠精心雕琢过的痕迹。“你看这混搭的风格,”张海虾指着廊柱上的花纹,“英国佬想把他们的玩意儿往这儿搬,又不得不融进本地的样式,看着热闹,其实处处透着别扭。”张海盐对这些建筑没什么兴趣,正蹲在墙角研究一只拖着面包屑的蚂蚁,闻言哼了一声:“管他什么风格,还不都是给人看的?”“也不全是。”温云曦走到钟楼底下,仰头看着四面的壁画。孔子的画像儒雅温润,手里还握着卷竹简;莎士比亚的眉眼锐利,像是在琢磨新剧本;米开朗基罗的雕像线条硬朗,透着股力量感。而另一面墙上,有块明显的空白,边缘的颜料还很新,像是刚补过不久。“这里原来画的是穆罕默德吧?”她轻声问。张海虾点头:“说是因为伊斯兰教义不让画先知,就给铲掉了。”他望着那块空白,语气有些沉,“这钟楼立在这儿,一半是纪念,一半是妥协,就像这地方的日子,看着安稳,底下全是拧巴。”温云曦没接话,只是摸着冰凉的石壁想,原来历史从不是平平整整的,它藏在这些被铲掉的画像里,藏在混搭的建筑风格里,藏在华工汗湿的短褂和英国人的文明棍之间,沉甸甸的,压得人心里发闷。,!沿着近打河往南走时,夕阳正把河水染成金红色。河面上飘着几叶小舟,渔民正收起渔网,网眼里的鱼虾蹦跳着,溅起细碎的金浪。“这条河把怡保分成了旧街场和新街场。”张海虾指着河对岸的成片骑楼,“当年旧街场着了场大火,是矿家姚德胜出钱重建的,又在河这边建了新区,才算有了现在的模样。”温云曦望着对岸的灯火一盏盏亮起来,像撒了河面上的星星:“姚德胜?是个厉害人物吧?”“算是吧。”张海盐捡了块扁平的石头,往河里打水漂,石子蹦了三下就沉了,“听说他原来是个穷小子,靠挖矿发的家,却肯把钱砸在修桥铺路这种事上,比那些只知道囤钱的土财主强多了。”“要是生在一百年后,你想做什么?”温云曦忽然转头问张海虾。张海虾愣了愣,脚步慢了些。河风吹起他额前的碎发,露出光洁的额头。他想了好一会儿,才轻声说:“可能……做个调香师?”“调香师?”“就是配香水的那种?”“嗯。”他点头,嘴角难得带了点笑意,“我鼻子灵,小时候在南部档案,能闻出草药晒了几天太阳,潮没潮。调香应该……不难吧?”他顿了顿,又补充道,“也可能做点别的,比如修钟表,或者给人看风水。我想试试不同的活法,不用总提着心过日子。”温云曦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张海虾穿着干净的白大褂,在摆满瓶瓶罐罐的实验室里,鼻尖凑着试香纸,神情专注又认真。阳光透过百叶窗照进来,在他脸上投下淡淡的光影,再也没有枪林弹雨,只有安稳的烟火气。“肯定合适。”她用力点头,又转头问张海盐,“那你呢?一百年后想做什么?”张海盐正试图把石子扔得更远,闻言手一抖,石子直接沉了底。“我?”他摸了摸下巴,笑得有点痞,“肯定要做点刺激的,比如赛车?或者去探险,找那些没人去过的地方。总不能跟个闷葫芦似的待着。”“我就知道。”温云曦笑得弯了眼,“你这种性格,到哪儿都闲不住。”:()盗墓:穿越盗笔当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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