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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无奈金丝雀(第2页)

依然满腔思念。

但思念无法代替生存。

我开始找工作。

原单位是回不去了。其它一些文学刊物也不景气。心一横干脆下海。正好看到这家香港公司招总经理助理的广告,便来应聘。竟然在倩女如云中崛起,摘取了花冠。

却没有一丝欢喜的感觉。

可还得装得欣喜若狂。

这难道就是我作为白领丽人的生活?

可也是。你不喜欢这份生活何必来应聘?你夺走了别人的机会却一副被逼受苦受难的感觉。这要让那99名失败的倩女知道了,岂不会让她们的唾沫淹死?

认命吧。我多少次正襟危坐在电脑前,望着屏幕上的一片空白说,我要喜欢这份工作,我要做一个高雅的外企小姐,做一个快乐的单身贵族。

可我不快乐。我知道我不快乐。

我是一个作家。我应该属于一片绿州、一片海洋、一片森林。而不是这一份浮华的喧嚣。我身在外企,可我的灵魂却早已出窍,游游****于喧嚣之外,唤它不回,叫它不应,怎生是好?

我的谈吐打扮越是接近一个白领丽人,我的灵魂离我越远。任凭我呼唤魂兮归来,也无济于事。

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我离不开我的写作。我的灵魂早已融入我的写作事业。没有了它,我便没有了灵魂。我想找回灵魂,可我没有时间。偶尔有时间了,提起笔,觉得脑中空空****,笔涩如柿。“为什么不写写白领丽人的生活?”

我的女朋友有一次见我痛苦不堪的样子问我。我脑中突然划过一阵亮。思维瞬间活跃。但顷刻,我沮丧。因为我发现,进外企快三个月了,我居然压根儿不了解外企。我完完全全沉溺于自己灵与肉的斗争中,完完全全地拒绝去完善自己白领丽人的生活,去了解其他白领丽人的生活。如今,女友的话点醒了我,我突然心平气和了。

我要写作!

我心中充满创作的冲动。

我要写写白领丽人。

我开始伸出了我目光的触角。

我发现白领丽人的世界色彩斑斓。

而揭开这斑澜世界序幕的是我们邻居公司的文君小姐。

几乎天天见到文君,但却不认识文君。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但却对她印象深刻。

文君是属于那种让人一见就不会忘记的女人。决不是因为她的漂亮,而是她身上一种与众不同的特质。孤傲?冷艳?**?野性?还是温情?我说不出来。只是有一个感觉,这个女人是天使又是魔鬼,是贵妇又是妓女。她能拯救男人于水火,又能毁灭男人于十八层地狱。可以说在灵魂出窍的那三个月,她是唯一能引起我好奇,偶尔也愿意听我们公司接待小姐谈一谈的女人。但那段时间我太沉溺于自我,所以常常心不在焉。因此对文君的全部了解也就是她以前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演员。离过婚。是隔壁的香港S公司的老板的情人。现任该公司首席代表。好像颇有一些传奇经历。但没有人知道那是什么经历。我所知道的仅此而已。

所以当我在确定我白领丽人一书的人物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她。我有一种强烈的想认识她的欲望。

可我怎么去认识她呢?

无疑对她这样的女人,不可唐突和造次。否则一次被拒绝再无第二次机会。

但什么样的机会能被她接受呢?

我不知道。

时间便在我的犹豫中过去了半个月。

我依然每天见到打扮入时、光彩照人的她,带着一股傲气出出进进。我每天对她行注目礼。但我知道我根本没有引起她的注意。

又是一个风雨潇潇的傍晚。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北京的夏日完全没有了阳刚之气,变得儿女情长起来。不时阴雨霏霏,缠绵绯测,让人好不心烦。因为这种天气,最能勾起我的情怀和愁绪。那个早该结束的异国之恋还不时地侵入我正在平静的心田,让我不时地翻江倒海一番。

今日的风雨潇潇,又让我想起那大洋彼岸的冤家。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就忘不了他?我努力驱赶他的身影,但他却牢牢盘踞我的脑际,挥之不去。惹恼了我,索性就搬把椅子,坐在落地窗前,望着15层高楼下蚂蚁般忙乎的车水马龙,认认真真地想他。却奇怪,他的影子隐退了,代替他的是文君。是文君那双冷傲的摄入心魄的眼睛。

我突然冲动地站起身,走出办公室,毫不犹豫地敲响了我隔壁那扇我早想敲响但一直没有去敲的门。

“请进。”

我推门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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